1.
甚麼是大學?
根據我國大學法第2條,本法所稱大學,指依本法設立並授予學士以上學位之高等教育機構。目的在於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
2.
甚麼是圖書館?圖施館為社會必需品嗎?
根據我國圖施館法第2條,本法所稱圖書館,指蒐集、整理及保存圖書資訊,以服務公眾或特定對象之設施。
前項圖書資訊,指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媒體等出版品及網路資源。
圖書館為社會需品,根據圖書館法第2條可知,圖書館為服務社會之設施,提供人們進修、休閒等活動的機構。
3.
甚麼是大學圖書館?
4.
甚麼是巴別圖書館The Library
of Babel?
5.
請試列出ACRL於2016年所發布之學術圖書館趨勢。
(1)
・Research data
services (RDS) 研究數據服務
(2)
・Data policies and
data management plans 數據發展政策與管理計畫
(3)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for librarians providing RDS 提供研究數據服務之館員專業發展
(4)
・Digital scholarship 數位化學術中心
(5)
・Collection
assessment trends 館藏評估趨勢
(6)
・ILS and content
provider/fulfillment mergers 圖書館自動化系統與內容提供商的併購
(7)
・Evidence of
learning: Student success, learning analytics, credentialing 實證學習:學生成功學習經驗分析與認證
(8)
・Digital fluency in
the Framework 架構數位資源使用流暢
(9)
・Critical information
literacy in the Framework 架構資訊素養關鍵能力
(10)
・Altmetrics 替代計量分析
(11)
・Emerging staff
positions 新興職位
(12)
・Open Educational
Resources (OER) 開放教育資源
6.
請試列出美國圖書館協會所發布之圖書館權立法案。
美國圖書館學會確認所有的圖書館都是資訊及思想的論壇, 其服務應遵守下列的原則:
(1)
圖書與其他資源應滿足服務社區內所有民眾的興趣、資訊、啟發之所需, 不能因作者的種族、背景、觀點而被排除。
(2)
圖書館應提供當前或過去議題各種觀點的資料與資訊。不應為了個人或教義不同, 而被禁制或移除。
(3)
為了滿足供資訊及啟發他人的責任, 圖書館應該挑戰檢查制度。
(4)
圖書館應與相關人士及團體合作, 關注被剝奪自由表達及自由近用思想之事。
(5)
使用圖書館的權利, 不得因種族、年齡、背景或觀點之不同而遭受到否定或剝奪。
(6)
備有供民眾使用展覽空間及會議室的圖書館, 應排除使用者或團體的信仰或關係, 在平等的基礎上提供使用的機會。
7.
何謂智性自由?並以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所認為之觀點敘述之。
智性自由(intellectual freedom)係指無限制地找尋及接收各種觀點資訊的權利,即使該等觀點頗具爭議性或冒犯特定人士。公開平等的投票尚不足以支持一個民主的社會,還需搭配充分的討論,才能形成社會的共識。
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認為知的權利(the right to know)與表述的權利(freedom of expression)是資訊自由的一體兩面。資訊自由是圖書資訊學的專業承諾,以下為其之觀點:
(1)
圖書館應該提供資訊、觀念及想像作品的場所,成為知識、思想及文化的通道。
(2)
圖書館提供個人及社團在終身學習、獨立判斷、文化發展方面的必要支援。
(3)
圖書館致力於發展及維護資訊自由,協助保障基本民主價值與泛用的公民權。
(4)
圖書館有責任保證及滋潤各種知識及資訊的活動,藉由採錄、保存各種文獻,反應社會的多元性及複雜化。
(5)
圖書館採錄資料及提供服務時,應以專業考量,不必限於政治、道德及宗教的觀點。
(6)
圖書館應自由的採錄、組織及傳播資訊,抗拒任何形式的檢查制度。
(7)
圖書館的資源及服務應提供給所有的使用者,不受種族、信仰、性別、年齡等因素的影響。
(8)
圖書館使用者保有隱私權及匿名權,不能把使用者的身份及使用資料的記錄,洩漏給第三者。
(9)
圖書館由公共財建立,必須堅持資訊自由的原則,圖書館工作同仁有義務堅持該等原則。
(10)
圖書館應滿足工作同仁及使用者的需求,有衝突時,應以讀者的利益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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